改进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区纪委聚集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强化教育引导。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互联网+”加强宣传教育,提前廉政短信提醒、提前通报曝光警示、提前谈话约谈告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招呼、早预防、早纠正,重申纪律底线,狠纠“四风”问题,持续推进作风改进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制度防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作风建设源头防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区机关内开展“五查五看五树”干部作风建设月活动,区纪委带头制定实施《2017年度濂溪区纪委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出台《濂溪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制度汇编》等一揽子内部管控制度,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风气,努力形成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意识和担当精神。
强化督查检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设立干部作风举报电话。通过民主评议、测评,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等,让干部作风建设处在多方监督下。今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和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谋取不正当利益两项专项治理,并履行好再监督职能,督促区财政局加强“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区委部署的“三问三解三提升”活动情况、扶贫领域以及区纪委部署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隐形变异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年货、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细致排查有效发现问题线索。上半年,全区共查处“微腐败”问题14起22人,持续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强化问责追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不敢为”的有效震慑。(徐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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